自主——中国革命中的婚姻、法律与女性身份(1940-196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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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封彦贵诉张金才:陕甘宁革命根据地与婚姻改革

一、从边陲到革命根据地:1930年代陇东与陕北的政权建设

1.陇东的地理、历史、人口状况

2.当地的政治历史、社会和文化

(1)本地化的佛教信仰与其他本地信仰相结合

(2)政治、军事地位的衰落

(3)对社会改革反映迟缓

二、婚姻改革与地方社会

1.1939年《条例》和婚姻改革

(1)一夫一妻制

(2)婚姻自由

(3)条例推行引起乡村民众强烈不满

2.当地的社会结构与家庭革命

(1)以小家庭为主

(2)寡妇再嫁普遍

(3)站年汉

(4)包办婚姻

三、社会冲突:婚姻背后的经济动因

女方家想多要彩礼而一女多许

四、法律和社会实践:处理革命司法与当地文化的不相容问题

第二章 捧儿上诉:妇女、爱情、婚姻与革命政权

一、作为革命话语的“婚姻自由”

二、当地家长制下的妇女:爱情、性、婚姻与家庭

1.当地妇女的状况:生活在困苦之中

(1)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导致妇女的手工艺产品难以换取财富

(2)缺乏计生知识和医疗条件差导致妇女不断生育和婴儿夭折率高

2.传统家长制下乡村妇女的生活:爱情、性、婚姻

妇女为了反抗不幸的婚姻而有婚外情

3.反抗家长制与不幸婚姻:妇女逃跑与“被绑架”案件

(1)从夫家逃跑

(2)两情相悦的“抢婚”

三、当地妇女与革命政府

1.革命政权:动员妇女为国家民族做出牺牲

“逃妻”再嫁与复婚

2.抗属:“不安守候”的女人们

3.“婚姻自由”在实践中的失误:强化家庭主体和父母主导

许多妇女离婚并非出于本人意愿,而是父母教唆希望多得彩礼

四、王银锁左润离婚案

第三章:二审判决:边区司法建设与婚姻改革

困境:究竟是严格按形式化的方式执法,还是按案件本身性质来运用法律

一、建立行之有效的边区司法制度(1937-1946)

1.转型中的陕甘宁边区司法体系:1937-1941

2.革命司法体系的正规化:1941-1943

二、司法体系革命:混合型新模式的探索(1943-1946)

1.1943年司法工作检讨:独立的司法还是一元化体系?

2.创造“革命传统”:混合型的司法体系初成,1943-1949

三、司法实践:形式主义或革命原则下的地方灵活性

1.现代化与本地化:法律形式与现实之间

2.具体地域的司法实践:了解地方知识

3.革命原则与社会环境:赵翻身的案例

第四章 建立新的判决原则:从“婚姻自由”到“婚姻自主”

一、从“自由”到“自主”:词语与条例

1.“自由”一词在20世纪中国的双重含义

古代自由含义: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随心所欲,无法无天

现代自由含义:freedom/liberty

2.“以自由为原则”:江西苏区的《婚姻条例》与《婚姻法》,1931-1934

3.从“自由”到“自主”:在社会与法律实践中演进

自由:允许主体无限制的随意性

自主:强调在某种事情上做决定的主动性

二、自主:从法律实践中产生的新婚姻原则

1.关于乡村妇女的概念及其理解

要达到妇女真正的婚姻自由,就要帮助妇女实现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,改善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。

2.改进中的司法实践(一):定义与策略

3.改进中的司法实践(二):考察离婚动机

4.改进中的司法实践(三):关于“感情不和”“虐待”与“不能同居”

“感情不和”难以判断,通常以“虐待”“不能同居”判决离婚

三、修改中的婚姻条例:1944年与1946年

1.1944年《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》

(1)以“婚姻自愿”的原则取代了“个人自由意志”的原则。

(2)承认了订婚作为正式婚姻之前的状态,并与彩礼一起纳入了婚姻条例的规范之内。

(3)整理关于离婚的条款。

(4)专家关于抗日军人配偶单方面要求离婚或解除婚约的规定。

2.1944年《暂行条例》的执行以及问题

3.1946年《婚姻条例》: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

第五章 新闻报道:建议新民主主义的乡村法治秩序

一、马锡五的审判方式:安安地方乡村社会

1.“延安道路”:威权主义的还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权?

2.马锡五的审判方式:回应乡村的不满

二、马锡五的审判方式:改进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关系

1.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在当地:以调解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

2.实践中的马锡五审判方式:推动党和政府改进工作作风

3.实践中的马锡五审判方式、政府通过协商的方式重塑乡村社会

三、马锡五的审判方式:地方/民间社会渗透、重塑国家话语

1.重建乡村社会秩序

2.革命政权下的民间自治与文化

四、《新华日报》:展示边区民主、发掘新的女英雄形象

第六章 秦腔剧本与说书:从反叛的女儿到“社会母亲”

一、“后五四一代”的都市青年在延安:投身革命,寻找民族之根

1.延安:已成名的知识分子与未成名的知识青年

2.袁静的文学生涯和文学的民族形式:从《刘巧儿告状》到《新儿女英雄传》

二、革命政权下女性的新形象

1.妇女的新形象:反叛的女儿

2.中年妇女的新形象:社会母亲

三、一场改变母女关系的革命

1.五四的女儿们:背离母亲

慈祥亲密的形象→与家庭阴暗面有关

在五四话语下,新一代的知识女性变得叛逆,视母女之间的纽带为枷锁,急于摆脱

2.社会母亲与生母(1):乡村母亲作为“他者”

进步的乡村母亲不存在,需要社会母亲来指导青年女性

3.社会母亲与生母(2):性、生殖与阶级

传统上,生物母亲的地位低于社会母亲

母子/女在私人领域的关系与公共领域的革命间处于难以调和的困境(承担家庭责任与社会责任间的矛盾)

2.国家体系中的女性空间:重铸家国关系

1949年后,中国最大的、机构性的“社会母亲”是全国妇联和它的隶属组织

四、韩起祥说书《刘巧团圆》:体现地方价值观的故事

1.韩起祥与地方文化的转型

2.《刘巧团圆》:当地的民间品味

第七章 从评剧到电影:《刘巧儿》与全国性婚姻家庭改革

一、1950年《婚姻法》:重回都市理想,面对实践的挑战

1.回溯分歧:重返都市理想主义

2.规范婚姻改革

二、评剧《刘巧儿》:创造型妇女的形象

1.改编评剧《刘巧儿》:1949-1955

2.现实生活中新的女英雄:新凤霞的婚姻

三、从评剧到电影:民间艺术的改造与提升

1.改造戏剧曲艺等民间艺术的运动

2.改造民间艺术:知识分子和新的革命观念

3.民间文化的政治化和知识分子的政治化

四、封芝琴与“刘巧儿”:妇女的新榜样

1.从封捧儿到封芝琴:公共事务中的乡村妇女

2.“刘巧儿”作为乡村妇女的榜样

余论 当代历史与革命传统:“刘巧儿”、法律、“自主”